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兵团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兵工信企业〔2022〕9号》)工作安排,我局严格按照兵团财政局、兵团工信局《关于印发<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建〔2020〕78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各类评审活动管理和评审费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办发〔2014〕58号)的要求,对各师市申报的113个先建后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番茄加工综合废水节能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升级”等19个项目通过评审。
现依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评审通过的19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注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建设巷8号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艾 卿 0991-2896812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