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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6年01月13日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编辑: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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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2025〕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市场监管部门、能源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现将《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