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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6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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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运行监测协调处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经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按程序对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处(中小企业处)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航,0991-2896812

电子邮箱:btgxjzxqyc@163.com

附件: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公示名单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日

关于对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