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经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按程序对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处(中小企业处)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航,0991-2896812
电子邮箱:btgxjzxqyc@163.com
附件: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公示名单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日
关于对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