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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1年04月15日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编辑:工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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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方式:

传真:010-68205564

邮箱:yclsshhgc@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原材料工业司,100804

附件: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