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兵团工业遗产妥善保护与合理利用,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根据《兵团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兵工信政法 〔2025〕8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兵团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局部署开展了第二批兵团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师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党组会审议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兵团工业遗产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认定单位要以此次认定为契机,严格落实《兵团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各项规定,统筹做好遗产保护、管理与传承工作,妥善保护核心物项与历史风貌,积极探索合理利用路径,充分彰显兵团工业遗产的文化价值与时代意义。
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兵团工业遗产的宣传报道和传播推广,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升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和能力,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让兵团工业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附件:第二批兵团工业遗产认定名单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1月3日

第二批兵团工业遗产认定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