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昌—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专项奖补办法验收方案(2025年版)》工作要求,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及行业专家赴第八师石河子市开展重点时段企业错峰检修完成情况现场验收。现将完成情况和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
联系电话:0991—2890789
电子邮件:btgxjjn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八师石河子市重点时段企业错峰检修完成情况意见反馈)
附件:关于第八师石河子市重点时段企业错峰检修完成情况的验收意见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6日
关于第八师石河子市重点时段企业错峰检修完成情况的验收意见
根据《“乌—昌—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专项奖补办法验收方案(2025年版)》工作要求,2026年6月12日,由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成奎带队,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相关同志及行业专家赴第八师石河子市开展重点时段企业错峰检修完成情况现场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点时段企业错峰检修完成情况
根据《第八师石河子市燃煤电厂错峰生产奖补方案》,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天河热电实际停机1458.28小时,天伟电厂实际停机70.63小时,天能电厂实际停机110.24小时,天瑞能源实际停机1105.18小时。据企业测算共计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4.57吨、二氧化硫排放5.51吨、颗粒物排放1吨。
序号 | 电厂名称 | 机组 | 停机起止时间 | 停机时长 |
1 | 天河热电 | #3机组 | 1月6日16:43—1月8日11:00 | 42.28小时 |
2 | #4机组 |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7日 | 1416小时 | |
天伟电厂 | #1机组 | 1月28日20:27—1月31日19:05 | 70.63小时 | |
天能电厂 | #11机组 | 2月16日9:20—2月18日08:15 | 46.91小时 | |
2月20日11:30—2月23日02:50 | 63.33小时 | |||
天瑞能源 | #3机组 | 2025年12月27日23:12—2026年2月2日22:49 | 792小时 | |
#1机组 | 2月3日21:47—2月12日20:49 | 215.03小时 | ||
#9机组 | 2月16日22;54—2月21日01:03 | 98.15小时 | ||
合计 | 2744.33小时 | |||
二、验收意见
综合现场验收专家意见、师市相关部门评估结果,验收小组认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第八师石河子市4家电力企业停机检修时长共计2744小时,减排效果显著,符合《“乌—昌—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专项奖补办法(2025年版)》工作要求,予以验收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