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工信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精神,根据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3月12日至3月24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进行了核实更新并公示,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自治区工信厅 0991-2800651
兵团工信局 0991-289687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工业和信息化厅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