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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4年02月23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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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处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3〕329号)要求,在各项目牵头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由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兵团卫生健康委、新疆通信管理局联合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各项目开展验收评审。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环节,对各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专家组验收结论。现将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结果(详见附件)对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3日至29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紫平

联系电话:0991-2896880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3日


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结果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验收结果

1

基于5G网络的远程诊疗平台的应用研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通过

2

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5G+远程诊断技术应用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石河子大学医院第三附属医院)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