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规范工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你们,请做好宣传贯彻、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我局反馈。
本裁量基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3日
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