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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3年05月18日 信息来源:兵团工信局 编辑:兵团工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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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工信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兵团战略,着力攻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增强兵团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组织兵团企业参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工作。

请各师市工信局根据本师市发展需要,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做好初审和汇总工作。有关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做好项目需求申报工作,认真研究本企业发展需求,提出必须解决的技术难题,一经申报并审核通过,不得随意更改或放弃。

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二份),于2023年6月12日前由各师市工信局统一报送至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质量处(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吴文华  薛红霞  0991-2890789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doc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

 申报指南

 (2023年度第二批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实施2023年度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

 面向全疆范围(自治区、兵团、中央驻疆单位)遴选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重点围绕“八大产业集群”发展,在化工新材料、绿色矿山、粮油食品加工、棉花和纺织服装、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及生物医药等产业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开展攻关创新,延伸产业链,完善创新链,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培养带动新疆本土人才和科研团队快速成长。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一)征集对象。全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需要通过“揭榜挂帅”解决关键技术产品的项目需求单位。

 (二)相关要求

 1.项目需求单位提出的技术需求是自身无法解决的。项目需求单位及其子公司不得作为牵头揭榜单位,具备资格的疆内外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其他各类创新平台及其联合体等均可主动揭榜。

 2.项目需求单位应该为技术的最终用户或用户代表,不是最终用户的单位提出的技术需求一般不予支持。

 3.项目需求单位应承诺并有能力保障“揭榜挂帅”项目的科研投入,能够提供实施项目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本单位推广应用。

 4.项目需求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提出的技术需求应清楚描述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揭榜方需具备的条件等。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指南。自治区工信厅会同兵团工信局制定申报指南,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自治区、兵团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申报推荐。申报单位须按照本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报自治区工信厅。

 各地州市工信局可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性关键问题,在本地区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向自治区工信厅推荐。

 各行业部门根据各自领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向自治区工信厅推荐“揭榜挂帅”项目。

 兵团各单位的需求项目,经兵团工信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自治区工信厅。

 (三)项目评审。自治区工信厅会同兵团工信局对申报需求进行审查,邀请疆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对相关需求、难题进行论证。

 (四)确定榜单。自治区工信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研究提出建议奖补支持的重点项目榜单,明确项目周期、用户单位(企业)和榜单金额等,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奖补支持的重点项目榜单。

 自治区工信厅会同兵团工信局按照《关于试行“揭榜挂帅”项目的实施方案》(新科资字〔2021〕119),组织开展发榜、揭榜、评榜、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按程序和项目实施进度拨付支持资金。

 四、支持方式

 对于经过程序确定的“揭榜挂帅”项目,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研发总投入40%的奖补资金支持。特别重大急需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奖补额度。对于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需求项目,发榜方(项目需求的提出单位)同意无偿或是减偿在全疆产业领域内推广的,可加大奖补比例。对于公益性关键技术需求项目可全额奖补。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师市)积极推荐驻地企业申报,需求征集截至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20∶00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将盖章齐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A4幅面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科技质量处。

 

 联系人:谭全喜,09914536153,18097674960

  陈 捷,09914523014,13999839216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830000)

 

 附件:1.“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

       2.“揭榜挂帅”建议发榜项目汇总表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

 

 一、需求方情况

 单位名称(盖章)


 注册时间


 注册地区


 注册资金

 万元

 所属产业


 技术领域


 主营业务


 单位总人数


 本科以上人数


 高级职称人数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 ○机关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其他: ○

 经济性质

 ○国有 ○私营 ○其他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 务


 手 机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


 邮 编


 单位网址


 财务状况

(万元)

 年份

 年产值

 年销售额

 年利税

 年净利润

 研发经费

 资产负债率(%)

 2021







 2022







 二、项目需求信息

 需求领域

 ○技术研发类成果转化类 ○

 项目需求名称


 项目需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限500字内)




 需求内容描述(技术指标参数或成果转化条件等)(限1000字内)




 可提供的条件(具备的研发基础、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条件等)(限500字内)



 对揭榜方要求(限500字内)

 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要求(限500字内):

 


 时限要求


 项目投入总额

 万元

 其中自筹:

 万元 





附件2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发榜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项目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需求内容

 承诺提供的条件

 对揭榜方要求

 时限要求

 项目完成后预计达到的技术水平及对所属领域的作用

 项目投入预算

 项目完成后预计经济效益

 支持理由及资金用途

 项目完成后预计社会效益

 所在地区

 备注

 总投入

 自筹经费

 申请项目
经费

 新增销售收入

 新增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