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同区域同标准的原则,我们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控化学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信箱:faguichu12@163.com
联系电话:0991-2896823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控化学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征求意见稿)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