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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十五项工业用水定额

发布时间:21年02月19日 信息来源: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编辑:工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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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科技质量处)

近期,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十五项工业用水定额。其中,水泥建筑卫生陶瓷平板玻璃预拌混凝土及水泥制品有机硅赖氨酸盐乳制品化学制药产品等八项用水定额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造纸棉印染毛纺织乙烯白酒啤酒酒精等七项用水定额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