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
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14号)转发你们。请你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申报主体需于2021年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联系人及电话:李 娜 0991-2896880
邮 箱:btgxjxxc@126.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建设巷8号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7日